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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学生在校门口被骗带路 半路遭绑架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 龙瀚 谢亮辉 梁艳燕    点击数:2365    更新时间:2014-05-28 08:59:40    收藏此页

[摘要]小谢是聪明的,尽管遭绑架,但他并没有惊慌和反抗,而是冷静地“配合”绑匪,最终也确保了自身安全。
一个电话打破了整个家庭的宁静,电话的这头是广州天河区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三年级学生小谢(化名)的母亲余女士,电话那头是一名男性,张口要价30万,因为小谢在他的手上。


余女士随即支付给嫌犯30万,孩子最终未受到伤害,并于昨日零时30分许被警方成功解救。昨日午时12时许,警方在越秀区中山五路及佛山市祖庙路将犯罪嫌疑人黄某(男,28岁)、李某(男,25岁,均广西横县人)抓获,并缴回大部分涉案赃款。


男孩放学后为陌生人带路遭绑架


黄某和李某前日出现在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的门口,晃晃悠悠的两人等待着4点10分的到来,此时是放学时间,学生们蜂拥而出,有些被父母接走,有些则自行回家。


或是手上缺钱,两人注视着每一个自行回家的学生,希望能有所“收获”。直到5时许,走出校门的小谢进入了二人的视线。


“听说两人搭讪的借口是找人。”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南都记者,两名男子很准确地报出了小谢一名同学的名字,热心肠的小谢随即返回学校寻找,无果后,便告知二人该人已不在学校,“两人随即又提出了希望小谢能带路,帮忙找到该同学,小谢答应了”。


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的正门对着汇景南路,小谢独自从此回家需走过一段不算热闹的马路,马路沿着高架桥底。据知情人士透露,小谢带二人走到高架桥底时,感觉到不对,试图逃跑,但被强行控制住,并带至附近一隐蔽的高架桥桥底。


随后黄、李二人从小谢口中逼问出了其母亲余女士的电话。据知情人士透露,小谢随后被蒙上眼睛,并捆绑了双手、双脚。


绑匪拿赎金后换身行头分头逃跑


前晚的6时许,小谢母亲余女士等候多时,不见儿子回家,学校内也不见小谢的踪影,焦急的她正四处寻找儿子时,电话铃声响起。


电话那头,男子并未作自我介绍,张口便勒索赎金30万元,因为小谢在他们手上。余女士连忙报警,警方接报后,随即开展全方位的走访侦查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安抚绑匪的情绪,余女士答应了绑匪的要求,并拿出30万现金,按照绑匪约定的方式支付。


昨日凌晨0时30分许,小谢被警方成功解救,当时仅有他一人被捆绑在高架桥底,两名绑匪早已逃离。据悉,绑匪在拿到赎金后随即分头逃跑,为掩人耳目,两人还花费数千元换了一身行头。


好消息是,在案发18个小时后,2名绑匪黄某(男,28岁)、李某(男,25岁,均广西横县人)于昨日午时12时许分别被警方在越秀区中山五路及佛山市祖庙路抓获,大部分涉案赃款被缴回。


经初步审查,2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为谋取非法钱财,结伙在天河区随机物色小学生绑架勒索的犯罪事实。目前。2人已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办理中。


影响


事发学校接送家长明显增多


“接送孩子的家长明显增多了。”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对面一单位的保安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其所供职的单位内也有员工的孩子在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就读,“这个员工平时只送不接,出事后变成又接又送”。


昨日下午上学时分,多名家长也向记者表示确是获悉此事后,特地前来送学生上学,但学校保安则对此事表示并不知情。昨日,四十七中汇景实验学校也向家长发布信息,希望家长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接送工作。


对于学生遭绑架,市内学校的反应如何?记者昨天采访了天河区和其他各区的部分学校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特意要求学校发出紧急通知,只是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我们一直都强调,低年级学生最好是家长亲自接送上下学。”华成小学校长郭海英表示,该校没有特意为绑架一事而发通知。学校基本每周一次安全教育。


“我已把相关注意事项跟老师逐一发过短信通知了,让老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越秀区某市一级小学负责人告诉记者。


专家支招


遇见歹徒勿反抗“配合”中寻机求救


小谢是聪明的,尽管遭绑架,但他并没有惊慌和反抗,而是冷静地“配合”绑匪,最终也确保了自身安全。


未成年人被绑架时该如何应对?南都记者采访了公安机关和教育界相关人士,归纳出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遭绑架的地方,多为网吧、游戏机房、校门口及上学、放学途中等,学校及家长要特别提醒孩子,在这些地方遇到主动搭话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减少在这些地方的逗留时间,千万不要为陌生人带路。


未成年人面对歹徒,不能惊慌失措、大喊大叫,以免刺激歹徒伤害自己。牢记歹徒的姓名、身形、特征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过程。在战术上,可“配合”歹徒,在顺从、听话的基础上寻找机会报警。


未成年人遇到有陌生人打听事情时,不可泄露家庭信息,如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和工作单位、自己的姓名,也不能告诉他亲戚、朋友个人和家庭的信息。


家长应让孩子知道生命是第一位的。未成年人并不具备与坏人作斗争的条件,也不具备公开抗击暴力的责任。因此,未成年人面对不法侵害时,应首先保护自己的生命。


统筹:南都记者 龙瀚


采写:南都记者 龙瀚 谢亮辉 梁艳燕 实习生 朱康生 廖晖剑 通讯员 岑柏瀚 黄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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