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胡回头看见持枪后马上下车,并大呼“抢劫”。阿林见状下车逃跑,途中将手枪和挎包扔在路边,随后逃回虎门镇躲藏,次日在虎门落网。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廖蔚 一名男性被告人购买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在一个周五的下午,到光明中学大门外抢劫一对驾驶宝马轿车的学生及家长,家长大声呼救致其抢劫未遂。
公诉人称,2011年12月,男子阿林(湖南省遂宁县人,无业)在东莞市港口大道厚街路段向一名女子购买了一把手枪,藏于其租住的虎门镇居岐社区一出租屋内。案发后经鉴定,该枪支是一支自制仿64式手枪,以火药作为推动力发射弹丸,是“枪支”。买枪约2年后的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15时许,阿林带着一个褐色挎包(包内装有上述手枪一支、手套三个、口罩五个、购物袋一个)来到东城区光明中学对出路段。因为周五下午很多学生家长前来接学生,而光明中学的学生家里大多很富有。
阿林锁定一辆宝马X 5越野车作为作案目标。当天16时30分许,宝马车主胡某接放学的女儿上车。阿林突然从右侧后门也上了车,并从挎包内取出手枪指着胡某及其女儿要求两人不要说话,胡回头看见持枪后马上下车,并大呼“抢劫”。阿林见状下车逃跑,途中将手枪和挎包扔在路边,随后逃回虎门镇躲藏,次日在虎门落网。
[罪与罚]
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抢劫罪”对该被告人提起公诉,数罪并罚追究阿林刑事责任。市第一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作案手法]
购买一把仿六四式手枪
锁定光明中学
锁定宝马X5越野车
持枪抢劫
对方下车呼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