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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快从今日起可上网二次提取公积金
新闻来源:南方网罗苑尹    点击数:1641    更新时间:2014-03-26 07:19:19    收藏此页

南都讯 记者罗苑尹 实习生林琳 今日起,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满半年的市民,将可上网申请二次提取,无需再到银行网点现场排队签名确认。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行网上提取业务办理的通知》。


资料已审核则可上网二次提取公积金


去年9月26日起,广州开始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用户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先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扫描录入,系统会上传至后台并自动划分至地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会于次日转至本人账户。


首次提取后满180天,用户可以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这次就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只需凭身份证原件便可提取,亦可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划账,不用再跑到网点前台排队签名确认。因此今日起,将有用户可以“尝鲜”,上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户登录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填写相关资料,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自动划账。


点击“归集业务”下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用户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保存提交,申请就会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以短信方式告知结果,用户也可以在“归集业务”目录下“公积金提取申请”中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时,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密码输入次数过多,都会被锁定,用户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若未审核应先到前台递交资料


如果去年9月26日至今,用户还没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前台扫描录入并通过审核,则需要先到网点办理首次提取。


用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到前台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


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房屋办理提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保持不变。已办理定期转账提取的用户,提取信息如果没有变更,则暂时不需要带资料原件到网点柜台重新扫描录入,仍按原约定周期进行自动转账即可。


首次提取所需材料


一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 .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 .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 .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二手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3 .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4 .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5 .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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