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称,下班期间争执,不属工伤,不会赔偿 警方正全力追捕凶手
■东莞时报记者 袁浔杰
11月29日,在长安某酒店工作的许先生向本报求助称,前段时间,自己与同事发生争执,被同事用水果刀刺伤,对方潜逃。事情发生快一个月,许先生仍住在医院,而且无人负责医药费,希望媒体帮助。
事情发生在11月5日。当天下午一点多,许先生起床收拾内务。一旁仍在睡觉的室友阿波嫌他吵,于是骂了他两句,两人由此发生口角。随后,阿波喊来同乡,围住许先生。
“我怕他们人多会打我,就赶紧打电话给领导。电话没说两句,他突然拿出水果刀朝我左大腿刺了两刀。”
一会,公司的领导赶到宿舍,阿波已经逃跑,许先生被送进了新安医院。
据主治医生介绍,许先生的伤口有近二十厘米长。他的肌腱和神经断裂,以后会有后遗症,具体恢复情况还要观察。
许先生告诉记者,他受伤快一个月了,只是住院当天阿波的同乡给了一万块。现在医药费一共花了两万多,都是他自己掏的。
许先生所在公司表示,他们是下班期间发生争执,不属于工伤,公司不会赔偿。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该所赵小兔律师称,许先生和阿波的冲突不在上班时间,对于公司方面来说,属于突发事件无法预判,并不属于工伤,所以公司没有承担赔偿的义务。许先生只能找阿波进行赔偿了。
据悉,事情发生后,许先生向长安警方报了警,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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