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市上黑榜 深圳,938户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广州,3户不符合条件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5户不符合条件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189户廉租住房承租人已不符合保障条件,过渡期已满,仍未腾退房屋。 珠海,82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惠州,30户违规申报购买或租用保障性住房。 茂名,97户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2户重复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25户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未按规定及时退出。
阳江,149户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待遇。
审计结果挪用资金57.99亿元
被挪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不符条件10.84万户
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
重复享受1.13万户
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违规出售1.83万套保障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转借出租,53 3 3套保障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用地违规
143 3 .16亩
4 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
商业开发
601.53亩
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广东情况
深圳937户已购房家庭仍领补贴
广东涉及的主要是深圳、茂名、广州、阳江、珠海、惠州的部分保障对象因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深圳在这次审计中发现938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其中:937户领取人才住房货币补贴的保障对象购买了自有房产,但未及时终止发放补贴;1户保障对象在租住公租房期间购买了自有房产,仍继续租用公租房。另外,7户在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同时,承租了公租住房。目前深圳市已停止发放944户保障对象人才住房货币补贴,违规承租人员已退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2010年,深圳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并推出了首批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的“十百千万”人才安居工作方案,即在年内提供10个人才安居项目,为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1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给3万多名人才发放货币补贴。
但制度建设并未跟上,2011年施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明确了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但对于领取补贴期间当事人的情况发生变化如何核查应对,并未详细规定。此次审计出来的问题,即在这3万多名人才中发现一些违规个案。
昨日,深圳市住建局相关官员介绍,目前审计出来的违规现象均已整改,同时在制度上进行了完善,将持续对数万人的资料进行动态核查。
专家解读
保障房泛化给暗箱操作带来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认为,保障房目前缺乏总体的政策设计,所以在保障房分配环节执行起来可能问题百出。
他说,保障房性质设定有泛化倾向,范围无限扩大,有的地方把安置房、城中村改造房、甚至人才引进房都列入保障房范畴,这造成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倒退。并给政府很大的操作空间,腐败空间也就越大。
牛凤瑞建议,地方政府要加强保障房信息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现在人口流动变化大,家庭住房信息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这就使政府不具备掌握全面真实信息的条件,要防止保障房政策“好心办了坏事”。
政府应及时调整保障房准入门槛
广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教授认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提高,通过民政、房管等部门和银行联手,对申请家庭的存款、住房情况、购车情况等信息集中起来,加大审核力度。同时要采取非常严厉的惩处力度。
陈琳建议,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准入门槛。“我们调研发现,目前很多超出保障房标准的家庭仍然十分困难,也需要住房保障,比如在广州家庭人均收入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0%-80%的这部分家庭也难以解决住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