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少年权益受损近3/4投诉“无结果” 2013年06月02日08:27南方网许晓蕾我要评论(3) 字号:T|T 记者许晓蕾 通讯员蔡立 近日,团省委权益部发布《广东省青少年权益意识调研报告》,显示广东省处于15~25岁青少年六成不了解青少年权益具体含义,近3/4青少年投诉权益受损“无下文”,专家表示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关注。
六成不了解青少年权益具体含义
大约一半(50 .1%)的青少年表示仅是听说过青少年的相关权益,但不了解其中具体含义;仍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10 .4%)根本就没听说过;接近40%的人比较自信地表示知道青少年的相关权益。
超过一半的青少年(55.2%)认为自身权益“偶尔”受到损害,40 .4%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权益“从来没有”受损,少数人(4 .4%)的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具体而言,学生群体认为其权益受损频率从高到低依次是“学校乱收费”(49.6%),“遭受同学歧视或其他各种形式的暴力、威胁”(21.0%)、“经常在节假日补课”(10 .4%)、“课外负担重”(9 .9 %)、“老师体罚”(6.3%)。
青少年维权意识已到达一定水平
当问及权益受损时“是否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比例56.1%,高于没向有关部门投诉的人比例43.9%,这说明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已经到达了一定水平。从受访对象求助的部门来看,主要是向学校(24 .2%)、公安司法机构(22.6%)及当地政府(20 .6%)。
对于投诉或求助的处理结果,有超过六成(62.0%)的情况是有关部门“受理了,却没下文”,1/4(25.3%)的情况是投诉的部门“受理了,并且有处理结果”,仍有相当一部分(12.7%)的情况是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
专家表示,有接近3/4的青少年权益受损事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妥善解决,青少年维权状况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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