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东江流域(含香港)创造的GDP,由3.1万亿元增加至6.5万亿元,增长110%,而万元GDP耗水量下降50%以上。
这是记者从10月15日召开的《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下称《东江分水方案》)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的数据。
东江流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广州东部、深圳、河源、惠州、东莞等市近4000万人的生产生活主要水源。然而,上述供水区域人均水资源量约80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的1/3。
如此突出的供需矛盾如何保障水安全?
省水利厅向记者介绍,奥秘在于,作为广东乃至我国南方地区第一个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东江分水方案》自2008年印发实施,通过对流域水资源实施科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10年来,有效保障东江流域供水安全、特别是对港供水安全,为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腾飞提供可靠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10年来,广东还在东江流域建成全国首个水量水质实时双监控系统,广东在东江流域率先实施水权交易制度,第一宗水权交易于2017年由惠州与广州交易成功……
划定东江流域年最大取水量上限
东江是珠江流域三大水系之一,在实施《东江分水方案》之前,由于东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大,导致枯水期流量锐减、咸潮上溯、生态恶化等问题较突出,严重影响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2004年及2005年的冬春之交,东江下游的东莞第二水厂,在咸潮最严重时段,取水口原水氯化物峰值达到1855毫克/升,超标6倍多,导致停机41小时!”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经过专家反复研判,省水利厅联合相关部门编制的《东江分水方案》)于2008年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并于当年10月15日实施。
“解决东江水安全问题,最核心的是控制水资源开发总量。对此,《东江分水方案》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 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下称“东江局”)局长廖征红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