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征婚”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广州市从化区一名36岁的男子为了找对象,就采取了网络征婚的方式。不过,他不仅没成功“脱单”,还被相亲对象小琳盗窃了银行卡,并提走1万余元。2017年3月,从化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小琳犯盗窃罪的违法所得1万余元,追缴后返还给被害人。
36岁的阿杰家住从化区。2016年10月初,苦于没有对象的阿杰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征婚信息,他写道:“广州本地男,33岁,有车有房,有固定工作,寻找生命中的另一半。”过了两天,29岁的小琳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朋友转发的这条征婚信息。想到自己离婚已经几年了,阿杰的情况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就加了阿杰的微信。
小琳一开始想着如果合适的话就和阿杰结婚,但是在和阿杰相处的过程中,她慢慢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原来阿杰不是33岁,而是36岁;他的家不在番禺区,而是在从化区;工作也不是房屋中介,而是在黄埔区的一家工厂打工。想到自己大老远跟着阿杰来从化还被他欺骗,小琳内心非常憋屈,暗自想应该让阿杰拿出点东西补偿自己。
2016年11月5日晚上,小琳打电话让朋友来从化接她,朋友应约而来。次日凌晨,小琳偷偷拿走了阿杰的银行卡,并套出密码,坐上朋友的车走了。行车途中,小琳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了,就下车到附近的ATM机上取了1万余元,然后扔掉银行卡。
2016年11月6日上午,阿杰睡醒后发现小琳已经不在房间,手机里保存的有关她的信息都被删除,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也不见了。经过查询,阿杰发现银行卡里少了1万余元。阿杰通过微信联系到了小琳,表示有什么事可以好好沟通,就算最后不能在一起也可以做朋友。小琳则表示,阿杰欺骗了自己的感情,拒绝把钱还给他。2016年11月7日,阿杰报警,2017年初,小琳被民警抓获。
在法庭上,小琳表示,她盗窃阿杰财物是因为他在征婚信息和聊天中隐瞒了户籍地、职业和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认为他欺骗了自己感情,所以才拿走其财物。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2017年3月,从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小琳犯盗窃罪的违法所得1万余元,追缴后返还给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