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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下周起不“拉链式”通行先罚公交的士
新闻来源:深圳:下周起不“拉链式”通行先罚公交的士    点击数:2130    更新时间:2015-10-23 07:01:26    收藏此页

10月26日起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大巴和出租车驾驶人,处300元罚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刘菲菲) 昨天上午,“交替通行,公交先行”启动仪式在南山举行。据悉,10月26日(下周一)起,在全市规定路口,公交、大巴和出租车若违反“拉链式通行”将收到罚单。


导航将语音提示交替通行


活动中,市交警局指挥处副处长夏旭昆介绍,“‘公交先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让他们提前进入角色,我们将在26号正式启动对公交车、大巴和出租车的查处,各公司内部也将出台一系列奖惩措施。”


夏旭昆同时表示,交警部门下一步将与滴滴出行、专车和各类导航软件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拉链式通行”的普及。“日前滴滴代驾已经推出交替通行的宣传页面,我们与导航、地图等软件以及互联网企业也有接触,将会出台一系列惠民措施。比如高德导航目前已经完成了语音包的开发,在深圳的用户打开软件,行经交替通行路口前会有语音提示,避免可能导致的违法行为。”


据悉,11月2日过渡期结束后,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正式查处,对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仍有司机不知交替通行


自10月12日起,深圳交警在全市40个路口正式推行“拉链式通行”。数据显示,一周以来,路口交替通行率平均由35%提高到56%,相关路段的擦碰事故平均下降30%左右;通行效率平均提升约9%。其中福田、罗湖区交替通行路口提升最为明显。


记者同时了解到,一些路段实施效果并不明显。昨日下午,记者在东滨沙河西立交桥附近看到依然有不少车辆抢道通行。记者随机采访多位车主,约四成车主表示不清楚什么是拉链式通行,近三成车主虽然知道这项规定,但仍持观望态度,等过渡期结束之后再遵守规定行车。另外超三成车主则表示,“大家都没遵守,我也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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