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男子潜逃16年被抓,其出具治沙垦荒的典型材料。
2004年,李红军在绍兴因抢劫罪被抓,但当时以假身份蒙混过关,2008年刑满释放。
李红军在庭审期间拿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三团场宣教科出具的其治沙垦荒的典型材料。
南都讯 记者黄文冠 1997年,原南海市大沥铜铝型材厂供销员陈某在押货途中遇害,车上30吨铝锭被劫。2013年12月26日,当年制造此案的最后一名要犯李红军潜逃16年后在新疆被捕,归案后赔偿了陈某家属50万元。最终,法院判处李红军11年刑期。
销赃未果弃货潜逃
1997年10月,李红军伙同程玲滨、陶承杰(均已判刑)密谋利用同乡吴某龙(已判刑)在原南海市大沥铜铝型材厂做货车司机的便利,劫取铝锭。同月7日,吴某龙驾驶货车搭载该厂供销员陈某前往广州市广铁(集团)棠溪货场中金仓库提取铝锭。待陈某提货后,李红军伙同程玲滨、陶承杰等三人要求吴某龙搭载其三人一起回大沥,吴向陈某提出后,陈表示同意。
车行至广佛高速公路沙贝路段时,李红军突然用手卡住陈某的颈部,陶承杰抓住陈的双手,程玲滨用铝管猛击陈的头部,致陈当场死亡。随后,李红军等人搜去陈某3000元及手机一部,并将陈的尸体弃置于广佛高速公路谢边收费站附近的灌木丛中,后因销赃未果丢弃货车及铝锭潜逃。
经价格鉴定,被告人劫取的铝锭重30吨,价值人民币440400元。2013年12月26日,李红军在新疆被抓获。
有一人是抢劫当天才认识
李红军供述,他1996年或1997年8月在重庆丰都县贩卖私盐,陶承杰和程玲滨是那时候认识的,吴某龙是抢劫当天才认识的。他说,他不记得是谁提议的了,程玲滨以及陶承杰只说是有一车铝锭要卖掉,他们让我去联系一个叫蒋某的人,抢劫之前他不知道车上还有被害人陈某。抢劫时他用手抓住了陈某的肩膀,没有使用工具,是程玲滨从车上拿了一个棒子连续敲击陈某的头部十多下。陶承杰是抓住陈某的手,程玲滨打陈某的脑袋。
吴某龙当时哭了,好像在喊“不要再打了”。作案后他们就坐车回了重庆,抢来的钱应该在回去的路上花掉了,但起诉书中所称的手机最后去了哪里他完全没有印象了,他不记得当时的钱由谁支配的。
归案后赔偿死者家属50万
2004年,李红军在绍兴因抢劫罪被抓,但当时他以姚忠平的身份蒙混过关,2008年刑满释放。随后他逃到新疆。他在新疆有两个名字及身份,一个是蒋子航,一个是蒋建军。
2013年12月,新疆霍城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居住在新疆兵团第四师六十二团的蒋子航,为重庆市丰都县上网在逃人员李红军。2013年12月26日,新疆建设兵团农四师62团刑警队通知他去派出所以协助调查贩卖私盐为由,将他抓获。
李红军在庭审期间出具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六十三团场宣教科出具的《治沙垦荒的生态卫士——— 记在边防一线坚持8年治沙的蒋建军夫妇》等证据材料,以证明案发后的近17年的潜逃期间,他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工作、拯救落水儿童,从事打工、经营等,做了大量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李红军归案后,赔偿了陈某家属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