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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企业招就业困难人员 可享岗位社保双补贴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 张应昂    点击数:2246    更新时间:2014-10-14 08:45:41    收藏此页

[摘要]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珠海已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用人单位可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政闻短波


南都讯 记者张应昂 招一个就业困难人员,除可以获得社保补贴外,企业还可享受来自于财政的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南都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珠海已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用人单位可根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延伸阅读:《办法》对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做了界定,共包含8类人员,分别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包括农村贫困户,并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乡“4050”(指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城乡复员退役失业军人(不包括已领取政府自谋职业补贴的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和戒毒康复人员等。


珠海此次实行的是“社保”和“岗位”双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每人每月3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年龄为准)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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