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男子称被威胁不准再闹,交警曾通报其涉嫌“碰瓷”敲诈,警方介入调查。 南都讯 记者刘辉龙 饶得宏 实习生李闪闪 黑色小车蒙住车牌公然开进交警大队的大院内,车内几名大汉强行掳走在大院内的“闹事”男子,最后弃之荒野。此一幕8月11日下午4时30分许发生在常平镇交警大队的办公大院内,整个过程被围观者视频拍下。昨日下午,东莞交警支队回应,保安离岗,未及时核查,导致蒙车牌的小车进入交警大队掳人。目前,常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男子交警大队院内被掳走
昨日下午,之前被媒体报道过的刘志文又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这次他向媒体投诉,他在常平交警大队院内被几名陌生男子强行掳上一辆蒙车牌的小车,在受到几名男子警告后,被抛弃在荒野之中。
8月11日下午4时30分许,来自安徽的刘志文因为一起未处理完的交通事故,再次来到常平镇交警大队办事大厅。就在他等候处理民警给予答复时,几名身穿便服的男子冲进大厅将他强行拉出门。目击者魏先生当时也在现场,魏先生说,当时一辆蒙住车牌的小车开进交警大队内,从车子上下来五六个男子,什么话也没有说,直接将刘志文架上小车内,然后开出交警大队的大院。刘志文被掳上车的过程正好被围观的群众用手机拍下。
刘志文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被这些人带到常平金美村附近的荔枝林内,还被警告以后不准再去交警大队闹事,否则砍断胳膊和腿。刘志文事后还向金美派出所报警,因为没有受到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警方并没有立案。
曾大闹交警办事大厅
刘志文在被人强行掳走之前,就曾多次在常平交警大队纠缠,还被当地媒体因其在交警大队内“闹事”曝光过。曝光后,刘志文与交警的矛盾再次升级,他曾多次找常平交警理论。
东莞市交警支队就此事给出了通报,通报这样记录:2014年6月9日及7月27日,常平交警大队辖区发生了2起涉嫌“碰瓷”敲诈案件,当事人刘某文(男,44岁,安徽省阜阳市人)以驾驶摩托车、走路过程中被机动车碰撞为由,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高额赔偿。经调查,刘某文在2起“交通事故”当中,既未造成其本人受伤,也没有任何的财产损失,常平交警大队依法对这2起案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因当事人涉嫌碰瓷诈骗将案件移交相关派出所处理。6月10日,8月6日、7日、11日、12日,当事人刘某文以对处理结果不服为由多次到我大队闹事,对民警谩骂、吐口水,抱民警大腿,躺卧大门口、办公台,在办公场所小便等方式妨碍我大队的正常办公秩序。
交警:保安离岗,未及时核查
昨日下午,东莞市交警支队就此质疑给出回应,刘志文当时是被社会人员带走。当事人已就此事向派出所报案,常平交警大队将积极配合派出所调查此事。
通报:8月11日下午,刘某文躺卧在我单位大门口,阻碍来办事的群众及本单位车辆的进出,也导致了我大队门口的拉闸无法关闭。约20分钟后,刘某文突然走向交通违法窗口,躺在窗口的办公台面,妨碍正常的业务办理。此时,我大队民警、协管员及保安等工作人员上前对其劝说,约5分钟后,几名男子将刘某文抬上一辆黑色小轿车离开。在此过程中,由于我大队保安因刘某文扰乱办公秩序离开了门口岗位,未能对进入我单位的车辆进行核查,因此暂未查清小轿车的有关信息。
(线索提供:龙先生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