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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亚伟骆蔚峰昨被提请任命为广州市副市长
新闻来源:新快报[微博]    点击数:1999    更新时间:2014-06-20 08:09:40    收藏此页

[摘要]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日召开,市政府向大会提请审议:任命周亚伟、骆蔚峰为广州市副市长,陈小钢为广州市交委主任;
周亚伟男,1963年11月生,浙江泰顺人,汉族,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骆蔚峰男,1964年9月生,广东龙川人,汉族,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中共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会议,市政府提请多项任免


■采写: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摄影:新快报记者 宁 彪


新快报讯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昨日召开,市政府向大会提请审议:任命周亚伟、骆蔚峰为广州市副市长,陈小钢为广州市交委主任;免去陈志英、欧阳卫民的广州市副市长职务,免去冼伟雄的广州市交委主任职务和梁建清的广州市质监局局长职务。上述提请任免,有待今日正式表决。


昨日被提请任命的三人,此前职务为:周亚伟,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骆蔚峰,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知识城管委会主任、原萝岗区委书记;陈小钢,原黄埔区委书记。


对于陈志英、欧阳卫民、冼伟雄、梁建清四人,市长陈建华也向大会做了提请免职的说明。根据说明,陈志英和欧阳卫民皆因“工作调整”,目前陈志英已就任新黄埔区区委书记,欧阳卫民则在更早前兼任增城市委书记。冼伟雄则因“鉴于已到市政协工作”,2012年1月冼伟雄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梁建清则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其于上月20日被市纪委通报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心声


“甘做铺垫之事,乐为长久之业”


周亚伟生于浙江,2004年到广州工作,先后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荔湾区长、荔湾区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


按照惯例,昨日大会上,两位候任副市长上台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做了一番自我陈述。周亚伟说,我虽未能“生于斯”,却有幸“长于斯”,广州已是我的故乡。


周亚伟说,当前,广州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奋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恳请给我一个更加贴近改革实践的机会,给我一个更高更开阔的为民服务平台”。


站在承前启后的节点,他用18个字表露心迹:“昔日之得,不足以为矜;后日之成,不容以自限。”周亚伟说,接下来将努力做到“四个一定”:


一定勤奋学习;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同志学习、向干部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一定奋发有为;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切实做到“谋其政、尽其责、立其业”。一定为民利民;坚持为民、用心做事,尽心尽责、干在实处。一定廉洁自律。


周亚伟表示,今后要更加端正政绩观,不贪一时之功、勿图一时之名,甘做铺垫之事、乐为长久之业。


■心声


“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目标”


30年工作经历,近20年在共青团,11年在广州市三个行政区(番禺、白云、萝岗)担任党政正职。昨日,骆蔚峰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系统汇报了自己的历练情况。


他亲历了2003年的抗击“非典”, 2007年处置禽流感疫情,2008年抗击冰冻雨雪灾害等等的紧急情况。又推进过广州大学城、亚运城、火车南站、机场第三跑道等重大项目建设。骆蔚峰说,“广州人民开放、包容、务实、豁达、勤奋的精神文化哺育着我成长,我生于斯,长于斯,广州对我来说有一种母亲的情感,我深深地爱着广州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骆蔚峰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推动广州不断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继续走在全国先进城市前列。把在基层的历练转化成新的工作动力,努力实现广州市新型城市化的发展目标。做到坚持以民为本,关心百姓疾苦,时刻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切工作都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为目标。


他表示,要做到严格自律,依法行政,秉公用权,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州市民服务。“我诚挚地希望大家和全市人民对我所言所行进行监督。”骆蔚峰最后说道。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报道在昨日的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记者注意到,广州市委常委凌伟宪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方面证实:市委已于近日任命凌伟宪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凌伟宪,1954年9月生,广州人,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2002年2月后任广州市委常委至今。


借书不还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次审议,2020年前实现广图借书地铁站还


新快报讯 记者占文平报道向图书馆借书不还,或将成为个人信用污点;最迟2020年,广州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图书馆将实现通借通还。记者从昨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上获悉,《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已接受第一次审议。


约束:不还书将被停读者证


去年6月公示的《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曾规定读者有“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的义务,但对违规行为并无罚则。而在昨日接受审议的《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中,已增加了约束措施:


未按照规定日期归还所借馆藏文献信息资源,经公共图书馆合理催告后仍不归还的,公共图书馆可以暂停其读者证的使用权限,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此外,对损坏公共图书馆设施设备的,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处罚标准被认为太轻,仅“由文化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批评教育,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本次送审稿已调整为:应当依法赔偿;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标:全市图书馆通借通还


对于全市公共图书馆应当逐步实现通借通还,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明确具体时间。而最新的草案则明确为“应当在2020年前实现通借通还”。这即意味着,最迟2020年,广州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图书馆,甚至地铁站内图书馆可在任何一个地方借书,任何地方还书。


目前,广州下属各区内部的图书馆以及与市馆(广图)已基本实现了通借通还,但区与区之间则未打通。


根据一审稿,广州将打通各图书馆界限,广图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的总馆,区公共图书馆为区域总馆。每个镇、街道都要设立公共图书馆分馆(省、市、区公共图书馆所在的镇、街除外)。还可在地铁站、企业、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立公共图书室或图书服务网点。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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