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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6岁女童被幼师扯裂耳朵 血口长4厘米(图)
新闻来源:南方网莫晓东    点击数:1811    更新时间:2013-12-19 09:28:20    收藏此页

南都讯 记者莫晓东 早上送去上学还好好的,下午回来耳朵已撕裂。12月13日,姚女士6岁的女儿在长安振安幼儿园上课时不听话,被老师王某扯伤左耳,出现一道约4厘米长的血口。事后,姚女士向幼儿园提出2万元赔偿,并向当地警方报案。前日下午,在长安警方和教育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幼儿园决定辞退王某。


耳背有一道4厘米血口


姚女士的女儿小娜今年6岁,就读于长安镇沙头建安路的振安幼儿园大二班。姚女士说,振安幼儿园距离她上班的一家民营门诊部不远,收费不低,“一个学期学费都要6000元,选择让女儿去那里,是觉得它的管理还算规范。”


12月13日下午,小娜被女老师王某送回门诊部。姚女士表示,当时王某称下午起床后给小娜梳头时,发现她的左耳朵不知为何裂伤出血,当时已送去幼儿园的校医室做了处理。姚女士随后带女儿给门诊部的同事检查,发现左耳耳背有一道长约4厘米的血口,不像自己摔伤,反而像是外力撕扯造成。


待王某离开后,姚女士询问女儿。小娜说,当天下午她与另外几个小朋友在课堂上玩游戏聊天,被老师王某扯着耳朵拉到教室外面罚站,过了一会自己摸耳朵时发现流血了,告诉另外一位老师才被带去校医室处理。


老师让孩子别告诉父母


姚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当天女儿左耳背长约4厘米的血口触目惊心。她说,女儿当天迟迟未说原因,原来是老师王某“警告”过她,不准告诉父母。


姚女士说,她事后找幼儿园了解情况,“幼儿园先是不承认老师打孩子,老师(王某)又说是扯耳朵,小娜反抗挣扎时自己弄伤。”12月14和15日两天,幼儿园的园长和王某先后过来门诊部找姚女士道歉。而在事发当晚,王某已连续发了多条道歉信息给姚女士,南都记者从道歉信息上看到,王某自称自己犯了错心里也很难过,“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希望能给我一次机会”。


因为气愤,姚女士没有回信息,并于15日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姚女士表示,她不想女儿继续留在幼儿园,要求园方退回学费、赔偿医疗费和后续的精神补偿共2万元。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谈拢。


[进展]


涉事老师被辞退


前日,振安幼儿园园长助理丁小姐代表园方婉拒了媒体采访,只表示此事仍在调查处理当中。当地派出所也证实,姚女士和幼儿园双方确实已进行了多次协商。


事后,长安镇教育部门介入调查,并于前晚发布了一则说明,虽没有谈及小娜受伤的真正原因,但表示12月17日经过派出所的协商,双方和平签订和解协议(未透露和解细节)。幼儿园经研究,决定对老师王某作出辞退处理,并召开会议对全体教师进行教育,吸取此次事件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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