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起实行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表示,未献血者用血时应缴纳用血互助金。用血互助金按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3倍计算。用血互助金缴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单位取得《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或者无单位的用血者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含200毫升)者,可持《无偿献血证》和用血互助金票据到献血办办理退还用血互助金本息。但是,由于个人原因在缴费六个月内没前来办理返还手续,所缴纳的用血互助金将不予退回,全部上缴同级财政。《规定》实施一年后,时任广州血液中心主任江朝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共有980名缴纳用血互助金的市民获得全额返还,金额共计140多万元,返还人口达8成。但此后7年,用血互助金收支情况再未向市民公布。
7年间,广州市采、用血总量激增,而血液中心却对用血互助金“缄默不语”。记者了解到,不予退还的用血互助金由献血办设专门账户登记入账,并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可用于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偿还、向公众宣传无偿献血、紧急用血调剂血液等公益用途。
二问
血液中心为何从未公开过“用血补偿款”报销账本?
按广州市献血偿还政策,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者,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沟通、检验、运输等费用,即用血后,每单位(200毫升)全血报销220元,一个治疗量(手工分离12-15个单位)血小板报销1400元。记者了解到,为保证献血者获得用血偿还,广州市财政近年拨付给血液中心的该项支出已超过1600万元。
然而,这笔数额庞大的报销款项,血液中心也未曾公布过报销明细清单。“有多少人来报销我们不知道,报销了多少钱我们也不知道,这1600万元有无剩余我们还是不知道,这笔钱是否真的如数给到报销人我们更不知道!既然都不知道,那血液中心何来公开透明之说?求晒账本!”网友@大熊猫说。
三问
能否告诉公众,血液中心每年要支出多少无偿献血宣传费?
在“献血证”数日追访中,记者发现全城“供血不足”的主要原因,还是因市民对无偿献血缺乏热情。有专家表示,市民不愿献血,与血液中心宣传缺失有直接关系。此前,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血液中心每年的宣传费均由财政拨付。至于每年宣传费用具体有多少?该负责人并没透露。
很多读者坦言,能不能劝人去献血,要看你的宣传能不能做到位。其实,该中心每年都有专项宣传费,但这笔钱有多少,怎么用,是否能够用到位,也该拿出来给公众评一评。
两位暗访记者报案并向警方提供交易视频
广州警方一位资深刑警认为,此事已符合“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的情节
为斩断“买卖献血证”的灰色利益链条,还广州血液运用管理市场的秩序,新快报经与警方协商,两位暗访记者昨日上午一大早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越秀区公安分局华乐派出所报案,向警方举证的同时详述事件的相关细节。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广州血液中心看到新快报的报道后,前日大早即就相关情况向属地的越秀区公安分局华乐派出所社区民警反映,民警随即将案情汇报到派出所,并上报区公安分局。由于血液管理中心只是反映情况而非正式报案,加上广州血液中心未有“买卖献血证”的相关资料和证据,因而当时派出所未能启动案件受理的程序。尽管如此,警方对此事依然保持了相当高的重视度,前日傍晚,越秀区警方相关人士联系新快报记者,在详细询问了新快报记者在暗访过程中所掌握了“献血证”、嫌疑人活动等情况后,当即建议新快报记者以当事者的身份报警,向警方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积极协助警方开展侦查工作,尽快将涉案嫌疑人绳之以法。
新快报记者昨日下午从越秀警方相关人士处获悉,接到新快报记者的报案后,华乐派出所已正式受理报案,并抽调警力组成调查小组启动侦查程序,目前全力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方证据,包括新快报记者提供的“献血证”以及与嫌疑人交易的视频录像等。有民警向新快报记者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到买卖证件以及组织献血等情况,因此案件究竟如何定性,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研究。“立案是迟早的,只是到底是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书、印章’立案还是以‘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来立案,还是两罪合并,这需要与法制等部门进一步沟通斟酌。”该民警称。
广州警方一位资深刑警在谈及此事时认为,此事已符合“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罪”的情节,“中间人”为贩卖献血证而组织他人到采血点献血,获得购证款后再与献血人“分成”,此行为不仅扰乱了血液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其他急需输血治病的患者权益也造成了侵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