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前,农户自行砍伐、清理生长在自家田头的桉树;逾期不清理者,将由相关部门强制清除种植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上的桉树,并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上周五,高明区召开清退耕地种植桉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有关工作。
截至目前,高明区内共有15367亩耕地和基本农田被种上桉树,约占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其中,更合镇规模最大,有6117亩;其次是杨和镇和明城镇,分别为4422亩和4151亩;荷城街道和西江新城情况略好,分别为665亩和12亩。
为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近日高明区政府正式发布通告。根据通告,今年7月31日前,凡在高明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的种植人,应采取砍伐桉树、挖除树根、恢复耕作条件等措施,对农田桉树进行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区国土部门将督促各镇街和西江新城管委会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整治。
通告强调,凡逾期不清理的,如果在部门强制清理整治过程中被发现有涉嫌触犯《刑法》行为,将会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另外,在通告发布之后仍继续扩大农田桉树种植面积的种植人,有关部门将在责令清理的基础上,对其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28元/平方米)1~2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村(居)会也要承担好监督落实责任。通告明确,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凡辖区范围内新出现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种植桉树行为的村(居)委会,将会被停发所有粮保财政补贴费用,并取消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单位所辖全部基本农田的财政补贴,直至耕地恢复原状为止。
会上,各镇街以及西江新城负责人均表态,年底前一定会如期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农田种桉树违法行为清理工作。
高明区区长梁耀斌表示,清理农田桉树涉及区内众多农户生计,各级部门一定要按照“依法办事、做好方案、过程跟进、事后服务”的工作方法,保障好农户长远利益。在此基础上,梁耀斌要求各镇街负责人在正式开展清除工作前,必须深入村居为群众普法,并广泛宣传农田种桉树行为的恶果,争取百姓支持。同时,各职能部门也要“一村一策”制定完善详细的清理工作方案,按“重点突出、先易后难”的顺序,稳步推进农田桉树清理工作。
梁耀斌还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好后续服务工作,不仅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复种复耕,引导农户因地制宜种植粮食、蔬菜等农作物,更要帮助农户招商引资,努力为村中引入、发展观光农业、高附加值农业等,让村民“短期失利,长期受益”,促进农民增收。
据悉,农田种桉树,不仅会对耕地地力造成破坏,深埋土中的树根也会严重影响耕作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