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喝酒时听前工友说准备投十几万元养竹鼠,还缺一点钱,因此推断工友有钱,男子竟买了一张山西飞广州的机票,邀请曾一起服刑的狱友一起抢劫工友并杀人灭口。日前,广州中院对这起杀人碎尸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乔某某、杜某某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男子接电话后消失
30岁左右的李某保在番禺区南村镇一家冻肉铺工作, 2015年11月27日8时许,他向老板请了一天假,说要去婚姻介绍所相亲。
相亲对象回忆,当时她与李某保在婚介所见面、聊天,交换了电话号码,当晚二人还互通了电话。李某保对她说,之前养竹鼠赚了十几万元钱,后来因为父母生病花光了钱,并表示打算重新回去养竹鼠。
第二天8时许,李某保没有回到冻肉铺上班,手机也关机了。
李某保的老乡称,吃饭时李某保接了一个电话后就出去了,此后再也没有出现。据老乡讲,2015年11月,李某保之前做搬运工的工友曾两次到其店铺找过李某保。
喝酒“露富”埋杀机
找李某保的工友就是被告人乔某某。据其供述,他曾去李某保的出租屋喝过一次酒,听李某保说过他想回家去养竹鼠,要十几万元,他由此推断李某保有钱。
乔某某认为:“李某保单身,一个人在番禺这边做事,杀了他也没有什么人会知道。我担心一个人搞不定李某保,就找了杜某某过来。”
杜某某是乔某某的山西老乡,二人都有前科。二人因同在晋城监狱服刑而相识。2015年11月上旬,乔某某多次打电话、用微信联系杜某某,说他那边有个事情可以赚钱,他包前来广州的机票。
包机票请同伙抢劫1700元
2015年11月26日晚,杜某某从山西乘飞机抵达广州。次日,两人准备了砍刀、铁锯等作案工具,将李某保骗至其临时租住的房屋,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抢得李某保的银行卡内存款人民币1500元和随身携带约200元现金。乔某某认为,如果放李某保出去,肯定会报案。因此,两人为掩盖罪行,将李某保杀害并肢解尸体丢弃。
2015年12月8日,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位于番禺区南村镇罗边村湾头桥附近河涌内发现被害人的头颅。
广州中院认为,两人故意杀人的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判处二被告人死刑。最终,一审法院对乔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对杜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并且限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