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早上7时37分左右,在325国道恩平原圣堂水泥厂路段发生一宗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名骑两轮摩托车的男子当场死亡。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认定为一宗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
经交警大队民警全力侦查,当天便锁定嫌疑车辆为一辆载沙的红色大货车,事发前从325国道恩城往圣堂方向行驶,并掌握湘AA1***大货车有重大嫌疑,于是当天14时许在该路段平石红绿灯附近停车场查扣了该车。经核查,该车有吻合的碰撞痕,肇事嫌疑人为刘某,但刘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通过对其家属和朋友做思想工作,刘某于3月13日8时30分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恩平交警提醒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第一时间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