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廉江市和寮镇食品兽医联合党支部书记、食品站主任黄仁军等人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间,黄仁军和单位职工陈英贤、会计钟其欣、出纳莫小雄等人在廉江市足鼎阁休闲会所等场所接受按摩或足浴共55次,开具56张总金额为14648元的发票先后在单位报销。黄仁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英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钟其欣、莫小雄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向参与人员追缴。
徐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咏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2012年至2015年的春节、中秋期间,李咏先后7次收受徐闻县中医院原院长吴安任(另案处理)送的红包共5万元,其中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收受红包共4万元,并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李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
赤坎区人民检察院举报控申检察科副科长成文公车私用问题。
2015年10月15日,成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因私使用警车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个人民事诉讼庭审。成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遂溪县公安局北坡派出所副所长陈俊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问题。
2016年1月30日,陈俊在北坡镇大眼伟美食店举办新居乔迁酒宴。事前,陈俊向遂溪县公安局纪委申报设宴12席,实际设宴30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91人礼金共14757元。陈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雷州市北和镇潭葛村党支部副书记邓养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6年3月2日,邓养在没有向北和镇纪委报告的情况下,在潭葛村委会邓宅村为其二儿子摆设婚宴15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邓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