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积极赔偿获谅解,被法院判处缓刑。
东莞时间网讯王女士驾驶小轿车时,不慎撞倒逆向行驶过来的自行车。慌乱之际误把油门当刹车,从男子身上碾压过去,导致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女士自首后积极赔偿死者家属获谅解。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王女士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4年3月4日11时30分许,25岁的王女士驾驶一辆小轿车,从长安沙头社区永信工业区门口驶出S358省道右转弯时,遇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自行车逆向行驶。
王女士未能及时发现,车头与自行车发生碰撞,骑自行车的男子倒地。王女士惊慌失措,错将油门当刹车,造成小轿车左前轮碾压自行车及男子。眼看悲剧酿成了,王女士遂将这名男子送往医院抢救,自己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2天后,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王女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之后,,王女士的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获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王女士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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