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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第7次机构改革 取消物价局新组建商务局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 蔡雯 李更祥    点击数:1953    更新时间:2014-07-23 08:31:16    收藏此页

[摘要]质监局、工商局“回归”地方政府。
昨天下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王广军出任新组建的市商务局局长。市编办也发布了《惠州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今年6月24日公布的《惠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机构改革涉及了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7个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物价局,其职责将整体划入市发改局;新组建市商务局,加挂市口岸局牌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但政府部门总数仍维持32个不变。


而此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和计生等专项机构改革已按方案完成机构合并和职能调整。


据介绍,这次是惠州第7次政府机构改革,上一次是在2009年。根据公开的新闻报道称,“2009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惠州的第六次机构改革,第五次是在2004年。”


惠州市委党校副校长胡善德认为,“2009年进行的大部制改革确定惠州政府工作部门由35个调整到32个,基本确立了惠州政府部门的数量,以后的机构改革中部门数量只能少于32个,绝对不能超。”


改革频率 平均每5年一次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进行七次大的机构改革。分别为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和2013年。而惠州政府机构改革则是遵循国家、省政府机构改革部署进行,时间上平均每5年一次。


其中第一次到第二次间隔11年,此后三次的间隔大约都是5年。比如国务院第五次、第六次的机构改革时间是2003年、2008年,而惠州的机构改革时间是2004年、2009年。


机构设置上也同样如此。比如2008年国务院、省政府的机构改革中,国家和省相继组建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2009年惠州市政府机构改革中也组建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的机构改革中,省政府组建商务厅,将物价局职责并入发改委,并不再保留物价局,惠州这轮改革也大致对应。但也有一些小变化:比如省发改委这次增设了应对气候变化处,惠州市发改局则没有设立对应的“应对气候变化科”,而从经信局划出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将放在市发改局的能源科。


“在机构改革中,中央要求国家给出大方向,省、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开展。而对应国家和省的机构设置,这样有利于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和工作开展。”惠州市委党校副校长胡善德认为。


部门数量“加减法”≤32


根据今年《方案》,“不再保留市物价局;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而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再保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而新组建市商务局;此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这样,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2个,和2009年一致。


“其实2009年进行的大部制改革,当时确定惠州政府工作部门由35个调整到32个。从那时起惠州政府工作部门的数量就基本确定了。也就是说,以后的机构改革中,政府部门数量只能少于32个,绝对不能超。”惠州市委党校副校长胡善德认为,2009年的机构改革非常重要,这次改革促使政府职能上逐步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


“物价局已经完成历史使命”


“不再保留市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少人认为,这次的机构改革,是一些部门的“回归”。


对此,胡善德认为,机构的“分”、“合”都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转变政府职能。


1980年底,为加强物价工作管理,当时的惠阳地区从计划委员会划出物价科,单独设立物价处;1988年惠阳撤地建市,成立物价局;2014年惠州政府机构改革决定不再保留物价局,将其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价格改革是改革开放的破冰之旅,我们国家对物价的宏观调控、监管已经有33年了,现在超过96%的商品价格已经向市场放开,所以,物价局可以说是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胡善德说,对于物价,政府更多的是要做好宏观调控、监测、预警、监管。


同样,1998年前市工商局由惠州市政府管理,之后变为省垂直管理。1999年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改为省垂直管理。“当时为了形成统一的市场管理,避免地方保护,所以这些部门变为省垂直管理。”胡善德说,省垂直管理以后,对于市场建设和管理有很大的促进,同时也有新的问题产生,所以“回归”也是发展的需要。“根据2009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工商和质监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惠州将更好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观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内设机构数量16变15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此前设16个内设机构和市中小企业局,改为设15个内设机构和市中小企业局。其中15个内设机构是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运行监测科,产业技术科(加挂产业发展科牌子),节能和循环经济科,电力能源科,产业园区科(挂市产业转移合作办公室牌子),生产服务业科,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信息化推进科,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大数据管理科(大数据管理办公室),人事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合署),民营经济科,技术进步与服务科。


解读:取消市场体系建设科 成立大数据管理科


南都记者对比机构改革前后发现,因职责更改,市场体系建设科不复存在。此前,该科室担任拟定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等职能。新成立的产业园区科,承担了此前经济协作办公室的大部分职能,与之不同的是,产业园区科明确提出了“推动产业园区科学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的职能。民营经济科和技术进步与服务科两个科室,是市中小企业局此前原本就有的科室,该两个科室主要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升级、技术进步,同时研究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自主创新、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发展规划和计划。市经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新成立的科室与此前相比,大部分职能未有变化,只是更换了名字。


但大数据管理科则是一个全新的科室,这是为了对应省里而专门成立的新科室,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推广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


市商务局:内设11机构


并入3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不变


原市外经贸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市外经贸局信息中心(市外经贸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市外经贸局配额许可事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调整为由市商务局管理,其机构级别、类别、编制、领导职数维持不变。


根据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商贸服务科(加挂市场科牌子),贸易促进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外资管理科,贸易管理科,投资促进科,加工贸易与电子商务科,经济协作办公室(副处级)。


解读:科室职责更加细化


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成立的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责相对细化。南都记者发现,如商务局的政策法规科,相比此前市外经贸局的政策法规科职责功能划定更为详细。


设立的商贸服务科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外包产业促进与推介活动;负责服务外包产业合同、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等。市区一家经营运动器械出口的企业相关负责人称,商贸服务科等科室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能更好指导企业发展。


06-07版


统筹:南都记者 蔡雯


采写:南都记者 蔡雯 李更祥


实习生 王心雨


南都制图: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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