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严某分得赃款3 .7万元,钟某分得2 .5万元。
南都讯 记者邵铭 昨日下午,一宗拐卖儿童案在禅城法院开庭,而两位被告竟是孩子的生身父母。
被告严某(男)与钟某(女)都是广西苍梧县人。他们二人的遭遇,也让其旁听的亲友唏嘘不已。严某家人表示,无论如何,都要将小孩争取回来抚养。“他们再有罪,但孩子没有错。”
据了解,钟某比单身的严某大九岁,且早育有三个孩子。他们是一个镇的老乡,通过打牌认识。后离异的钟某就跟着做装修工的严某,一起来到佛山,并于2012年7月,生下了一个女儿。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7月20日16时许,在禅城区东方广场附近一饭店,严某、钟某经商议后按约定以6 .2万元的价钱将其一岁的私生女儿卖给郭某夫妇。严某分得赃款3 .7万元,钟某分得2 .5万元。
针对为何要卖私生的女儿,二人表示,确因家庭困难。不过,究竟是谁先起意卖女,在昨日庭上,这对旧日的情侣互相指责,坚决都不承认是自己的意思。
南都记者了解到,严、钟二人是于去年11月11日晚,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看了新闻,知道卖自己的孩子也犯罪,就害怕了。”法院表示,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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