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债规模全国第二,至2013年6月地方债总量为10165 .37亿元,仅次江苏。
南都讯 记者郑焕坚 截至2013年6月末,广东省地方债总额(含深圳)达10165.37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市区第2位,总量仅次于江苏省;融资平台公司和政府部门是广东省地方债的两大举债主体;广东地方债来源中,欠银行贷款为6591.45亿元。17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开披露了《2014年广东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下称《评级报告》)。
为何获评“AAA”级?
17日,作为广东省2014年地方债发行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给广东省拟自发自还148亿元地方债做出了信用评级:A A A级,这也是财政部对此划定的“三等九级”九个评价层次中最高的一级。
南都记者了解到,“AAA级”指“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对于为何给出最高评级,新世纪公司表示,广东省财力较强,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稳定性较高,财政平衡能力强;政府性基金收入对房地产市场存在一定依赖。但广东省政府债务增长速度较慢,财政资金的流动性较好,且不良贷款率较低,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较好。
记者获悉,今年财政部首次允许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青岛、广东、深圳、宁夏等十个省份和地区自发自还地方债,为规范2014年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财政部要求各拟自发自还地方债地区,应择优选择一家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地方债进行信用评级报告,其要求十个试点地区地方债信用评级等级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其中C级表示“不能偿还债务”,“AAA级”则为最高等级。
财政部发文规范地方发债
本月,国家财政部还发文要求包括广东、深圳在内的十个拟自发自还地方债地区必须进行债券发行前信息披露,其规定广东、深圳等地必须将地方债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和信用评级状况进行披露。而在地方债还本到期日前,地方政府如果发生例如“地方债本息未按期支付”、“重大的债务赎回或债务豁免”、或“其他影响地方债还本付息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广东、深圳等试点地区财政部门还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此举意味着,未来拟自发自还地方债地区,未来其地方债信用等级评定以及信息披露也将成为常态。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研究室主任汪德华认为,这标志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的地方债发行制度体系初步具备,有利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帮助投资者自行判断风险。 |